近日,金川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何斌率队开展执行工作,在壤塘和阿坝县交界处茸木达乡将规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庞某实施司法拘留。
庞某系本院6案13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庞某既不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令,也不如实向法院提供具体住所,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责令其履行给付义务。庞某抱着自己地处偏远山区、法院不会花精力寻找的侥幸心理,多次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几年来,拖欠申请人的30余万元劳务工资仅履行2.5万元。庞某违反报告财产令和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查明,被执行人庞某在壤塘县与阿坝县交界处茸木达乡务工。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金川县法院积极与壤塘县法院、壤塘公安协调沟通。在壤塘县法院、壤塘公安的全力支持下,顺利将被执行人庞某关押到壤塘县看守所。
今后,金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用活用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